有偿删帖早已不是新鲜词,且逐渐成为网络世界的丛林法则之一。操持此业的有专业的网络公关公司或是传统公关公司的网络公关业务部门,通过利益分成的方式与门户网站或公司的从业者捆绑在一起,明码实价,向有删帖需求的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可删除各大门户网站、论坛社区、视频网站、搜索引擎快照等上的负面信息。至于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不等。百度3名员工就是充当了网络黑公关的“帮凶”而被刑事拘留。
今日,百度爆出公司员工有偿删帖丑闻。据悉,目前百度已开除四名员工,三名被捕,另外一名因预谋收费删帖时被发现,而犯罪未遂。这一新闻再度引爆“水”很深的网络世界,有偿删帖这样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行为遭到了司法制裁。
其实,有偿删帖等网络黑公关手法在去年就受到过严厉打击。去年4月起,中央外宣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整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删帖公司”在内的一大批从事网络黑公关活动的网站被叫停关闭。但,稍作沉寂状后,“有偿删帖”避过风头,沉渣泛起。
随着网民数量的激增,商誉评价从消费者之间“点对点”的口口相传转变为“点对面”的网络传播。同时,较之传统维权方式,消费者“网络维权”具备准入低、成本低,影响大、效果好的优势,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途径。而企业因怕被曝光,不惜拿钱开路,进行封堵,催生“有偿删帖”行为。
然而,“有偿删帖”既超出了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更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消费者将言论以帖子的形式表现出来,事实上已与网站形成了一种契约。如果消费者提供的只是一般的批评性信息,并没有虚构事实或侮辱、诽谤商家,则帖子自发布时起,消费者就享有了著作权以及合理修改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今年3月15日施行的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更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修改或者删除用户上载信息。不经允许贸然删除帖子,自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著作权。
专业删帖还侵犯了公共信息的安全性、中立性及无偿性。从理论上看,删帖公司通过两种途径强行删帖:一种是通过黑客侵入网站后台。如果采用这种形式对众多网站的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将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法律责任;另一种则是通过所谓“公关”与网站合作。这种行为违背了网站发布公共信息的中立性和无偿性,也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公关公司可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网站人员则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有利益驱动,就有人铤而走险。更何况,中国的网络环境尚在急速变化期,相关的监管机制还没有跟上,针对网络的专项成文法还未降生,而现实中缺乏对网络不良信息或负面虚假信息的快速处理机制与追责机制,更是催生了繁荣的有偿删帖市场。但有偿删帖恶化了正常的网络生态环境,也损害了公众的合法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你以为通过网络能够接近和了解真相,而你看到的或许只是“伪民意”。
呼吁针对互联网的专项成文法早日出台。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互联网方面的政策规定,但并非有强制约束力的成文法。在美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多达130多部,既有宏观的整体规范,亦有微观的具体规定。2006年,法国通过了《信息社会法案》,在保证网络言论自由的同时,明确了互联网参与各方的责任,保证网上提供的内容真实可信。此外,打击有偿删帖, 还需要网络行业秉着刮骨疗伤的自律精神,维持职业操守;也需要公众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做有理有节的网民,而非不了解情况就“喷喷”或“愤愤”。